项目
介绍
EB1C是为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计的移民签证类别。首先,递交EB1C申请的公司必须“跨国”,即美国公司必须是海外公司的母公司、分公司、子公司、合资企业或关联公司。其次,在美国的公司必须正常经营至少一年以上;第三,EB1C移民签证受益人必须在过去的三年内在海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。连续工作一年是指这三年内任何一年的连续工作。
项目
优势
*一人申请,全家获美国绿卡,第一优先移民类别
*无学历、无语言、无年龄的要求
*无资金来源要求
*投资成本低,对美国公司投资额无强制性规定
*无行业限制,企业规模要求低
*无临时绿卡过渡,获得即为十年期永久绿卡
*无需申请劳工证,大大简化申请流程和缩短申请时间
相关
费用
*投资款:50万美金以上(可返还)
*项目费用:10万美金
*移民律师费:视具体情况而定,约5万美金左右
*I140申请费;700美元/户(加急 1410美元/户)
*NVC:345美元/人
*制卡费:220美元/人
*体检:国内约2000-5000人民币;美国约500美元
*翻译公证费:约10000-15000人民币
*指纹费:85美元/人
*移民服务费:30000人民币/家庭
费用受时间、政策等因素变化的影响,如相关机构修改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,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。
申请
条件
L-1A申请条件:
1) 在国内拥有持续经营至少2年以上的公司,主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中至少有一年担任公司经理级别以上职位;
2)公司经营营业额不少于500万人民币以上(可个案处理);
3) 公司人数:20人以上(递案前);
4) 拥有足够运作资金,有能力设立和支持在美国子公司正常运
作;
L-1A转EB-1C申请条件:
1) 申请人必须在三年内在美国持续从事高管工作一年以上;
2)美国企业必须全面运营一年以上并满足三层组织架构;
3)中国公司绝对控股美国子公司;
满足条件的可以直接申请EB-1C
申请
条件
L-1A申请条件:
1) 在国内拥有持续经营至少2年以上的公司,主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中至少有一年担任公司经理级别以上职位;
2)公司经营营业额不少于500万人民币以上(可个案处理);
3) 公司人数:20人以上(递案前);
4) 拥有足够运作资金,有能力设立和支持在美国子公司正常运
作;
L-1A转EB-1C申请条件:
1) 申请人必须在三年内在美国持续从事高管工作一年以上;
2)美国企业必须全面运营一年以上并满足三层组织架构;
3)中国公司绝对控股美国子公司;
满足条件的可以直接申请EB-1C